各院(系、部),机关各处室、院属各单位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精神,结合我院教学进程安排,现将2017年清明节放假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时间
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4月1日(星期六)上班,补4月3日(周一)课。
二、相关要求
1.加强教学管理
放假前各教学单位加强教学管理,确保课程调补到位。各相关单位要通力合作,圆满完成第十届河南省高职院校技能大赛暨2017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河南选拔赛承办工作。
2.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和管理
强化防盗防骗和遵纪守法意识,严格履行请销假审批备案等日常管理制度,确保师生平安度假;强化安全意识,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,消除各种安全隐患;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,确保师生员工平安祥和地度过节假日。
3.加强值班工作
放假期间学院设总值班室,值班人员安排按照维稳值班表执行,值班地点为学院新校区行政办公楼104室;总值班室值班电话为60868888。各校区、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值班人员,各级值班人员要按照值班要求,确保在岗,履行职责,通讯畅通,做好校园安全巡视、来访接待,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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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政办公室
2017年3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