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学院工作需要,经学院研究同意,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人事代理制工作人员19名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基本条件
1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2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;
3、具有良好的品行;
4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基本素质和身体条件,年龄在
35周岁以下, 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(职业资格)者,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;
5、年龄及所学专业、学历符合应聘职位的要求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
1、曾受过刑事处罚、劳动教养的;
2、曾被开除公职、开除学籍的;
3、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;
4、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。
二、招聘岗位、人数及条件要求
详见2016年度人事代理制人员招聘计划。见附件1
三、招聘工作程序
(一)报名和资格审查
凡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者,于2016年08月12日08:00时至17:00时,到航海校区(郑州市航海中路165号)艺术中心二楼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。报名时需携带《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人事代理人员报名表》(附件2)一份,应聘简历一份、1寸免冠照片2张及相关证书原件、复印件。确认报名资格有效,可以参加考试环节。
(二)笔试(100分)
实行闭卷考试,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与岗位相关的知识。根据笔试成绩,从高分到低分1: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。比例不足者,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。
(三)面试(100分)
1、实操或试讲(100分):由考核专家组对应聘人员进行实操或试讲测试。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专业水平及动手操作能力。
2、综合素质测试(100分):在实操结束后,考核专家组围绕专业内容和综合素质等向应聘者提问,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答辩。
面试成绩低于70分(含)者,不得参与本岗位的竞争。3、总成绩
面试成绩=实操或试讲×60%+综合素质测试×40%
总成绩=笔试×40%+面试×60%
(四)体检和考察
根据总成绩,按各岗位拟聘人数1: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。体检标准按照《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(试行)》执行。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,由学院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并提出聘用意见。
(五)经聘用的人员相关待遇按学院《人事代理人员管理规定》文件执行。
附件1:2016年度人事代理制人员招聘计划。
附件2:学院招聘人事代理制人员报名表。
咨询电话:学院人事劳动处0371—60868219
监督电话:学院纪检监察处0371—60868017
2016年8月5日
附件1.doc 附件2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