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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具普通高考考生体内安装植入金属物证明的注意事项

发布者: [发表时间]:2016-05-25 [来源]:招生就业处 [浏览次数]:

根据《河南省2016年普通高考考生“无声入场”实施办法》要求,考生需要高考体检医疗机构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的,请考生本人或家长携带以下材料于5月31日前到郑州市高招体检中心站(郑州市中小学卫生保健站)开具证明。

1、学校证明(包含学生姓名、身份证号、考生号,须加盖学校公章)

2、考生身份证

3、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或病历及其复印件(诊断证明需写明植入金属材料的具体部位、原因)。

4、工作时间:周一~周五,上午8:00~11:30;下午15:00~17:00。

5、联系人:张老师,孙老师;咨询电话:67882090。

地 址:新郑路175号。

乘车路线:1、乘坐13路、29路、38路、136路、269路、62路、962路、518路、86路、Y812路、Y816路、游51路到达紫荆山路陇海路下车,沿陇海路向西300米至新郑路口,向南300米到达新郑路175号。

2乘坐B5路到陇海路南关街站下,再向东走200米至新郑路口,再向南走300米路西到新郑路175号。

3乘坐216路到南仓街紫荆山路下车。再经由陇海北三街或陇海北一街到达新郑路175号。

郑州市中小学卫生保健站

2016年5月19日